
卫生管理规定
1.公寓楼内公共场所的卫生由公寓服务部门设专人负责保洁,寝室内卫生(包括寝室门面内外)由寝室学生负责。
2.寝室长为本寝室卫生第一负责人。负责组织寝室同学做好寝室卫生,清理和卫生自查。
3.学生寝室要坚持值日生制度,每日进行清扫整理,定期进行彻底大扫除。值日生应将室内垃圾倒在公寓楼外的垃圾箱内,严禁将垃圾放在走廊寝室门口,倒在洗漱间。爱护使用清扫用具。
4.寝室卫生标准:个人内务整齐,物品摆放规矩,地面洁净,门窗玻璃干净,房间无蜘蛛网,物品无尘,暖气片无灰,垃圾勤倒等。
5.学生个人在公寓内要做到“六不准”、“一整齐”:
1)不准随地吐痰,乱扔异物。
2)不准向走廊、洗漱间、卫生间倒垃圾,向水池倒剩饭菜,向走廊、窗外泼污水。
3)不准在公寓楼内焚烧信件等。
4)不准将异物扔入卫生间便池、蹲位或下水道。
5)不准在走廊等公共区域晾晒衣物、堆放个人物品及清扫用具等。
6)不准在楼内饲养狗、猫、兔子、鸽子、鸟、鼠类等各种动物。
7)内务整齐。